劳动通论不难。该教材由我校党委书记刘向兵研究员主编,以普及劳动科学知识、提高劳动科学素养为着眼点,将劳动科学发展和劳动实践需求两个维度相结合,系统介绍了劳动学科领域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旨在引导新时代大学生坚定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正确认识劳动的现象与本质,正确理解劳动与社会的关系,正确认识与处理中国特色劳动关系问题,真正懂得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关乎幸福人生的道理
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在劳动中可以获取报酬,同时可以学习提高劳动技能,增强自身的能力!这是劳动的优势!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是比较辛苦的!长期劳动,或者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会比较疲劳,自身体力会有损耗,这是劳动过程中的劣势!
不管是优势还是劣势,对于劳动过程来说,都是为整个社会创造价值的过程,劳动者是值得尊敬的!
劳动部1999年8号文件《关于做好劳动报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颁布日期:1999-08-01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关于做好劳动报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报酬的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经营管理法》,劳动部制定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要把劳动报酬管理作为劳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实施劳动报酬制度时,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社会风尚、原则和精神。
二、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劳动内容、工作效率、劳动条件及其他经济因素,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劳动报酬制度,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经发现应当及时处理。
四、劳动者以合同制或劳务派遣方式参加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五、劳动者参加计件工作的,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劳动效率支付报酬,不得按劳动量减少报酬。
六、企业应当尽快把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最迟应当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报酬。
七、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报酬管理制度,加强劳动报酬的记录、登记、报告、检查等工作。
八、劳动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报酬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助企业进行改进。
特此指导意见!
劳动部
199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