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没有期限限制的
生育保险报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材料,一般是在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
(一)计划内生育发生的诊疗费用。女职工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诊疗费用。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以及实施上述手术引发的并发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三)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女职工合法生育或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发。具体计算公式:生育津贴标准=当年度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对应的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青岛市民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其购买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另一种是在居住地社保中心办理。在购买时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购买生育保险后,可以享受产前检查、分娩等相关医疗保障。建议大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及费用,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