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信用社柜台查询交易明细并打印。
2、个人账户,可以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企业用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查询。登录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按“帐户-明细”步骤即可查询交易明细。
3、如果需要查询很详细的信息,需要用户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同行柜台办理查询业务。
福建出台社会救助新规低保按最低工资36%-42%确定
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健全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开展教育救助、实施住房救助保障、落实就业救助扶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等8类救助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
《意见》重点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根据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持的25%确定(2015年按不低于2300元的标准确定比例),并按规定落实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属农村五保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属城市“三无”人员的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0%确定。
《意见》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要求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提供准确的救助对象认定信息保障,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相对统一的区域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城乡一体化。各地应根据实际,逐步让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社会救助待遇。
农村信用社账户进出账明细记录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查询,供参考:
1、携带身份证、农村信用社卡或存折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非现金业务窗口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打印账单交易明细记录;
2、携带银行卡或存折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自助客服终端机查询打印。自助查询机----》插入卡或存折----》输入密码----》进入查询明细页面----》历史明细----》输入查询打印所需日期----》查询----》打印交易明细记录;
3、登录农村信用社个人网银----》打开个人账户账单----》选择查询账单的周期----》导出账单明细即可查看流水(前提条件:需要开通网银功能);
4、下载农村信用社手机app客服端----》登录手机银行----》我的账户----》账户明细---》即可查看账单流水(前提条件:需要开通手机电子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