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近日发布了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规定对于首次违反“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可在180日内申请参加交通违法学习教育,完成学习并考试合格的,可免予处罚。不同的是,之前规定中只允许“一超一疲劳”,而现在的规范中则同时涵盖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因此,河南省的新规范违法行为的处理范围,包括了以上四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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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后的六个月内,如果有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但已处理并交款,且之后六个月内无现场、非现场违法记录,且驾驶证状态正常,则可以享受首违免罚。
对于一些特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未及时下载电子驾驶证但民警核查后确认具备合法有效驾驶资格、未粘贴交强险标志但民警核查后确认已投保交强险等九种情况,试行首违不予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首违免罚范围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最好查阅当地最新的交通管理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