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
1、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10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特别规定: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1100元确定,区县政府为本辖区户籍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的养老保险费。
(1)重度残疾人个人按照缴费标准的5%缴费(目前标准为55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其余部分由区县财政代缴。
(2)重度残疾人(领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个人不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区县财政代缴500元。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按照“两定一调”原则执行,即“定点医院、定范围、统一调度”。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可以根据不同城区、参保人员的等级、医疗费用的种类和金额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上海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可以报销约60%-80%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可以报销在保险条款规定的癌症、肝炎、结核病等重大疾病治疗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则根据个人购买的保险条款规定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可以详询当地社保局或保险公司。
居保费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简称。
是指根据居保政策规定,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居保。居保参保对象在登记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后,从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居保待遇。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参加居保,不同的地区缴费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