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六级伤残护理费按照不同伤残等级分为1-10级,费用在3000元到80000元不等。其中,1-6级为轻度伤残,费用在3000元到15000元之间;7-10级为中度到重度伤残,费用在28000元到80000元之间。伤残护理费是针对残疾人提供的一项特殊待遇,旨在支持他们的康复和生活,同时也是国家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第一名:南京
是江苏的省会城市,属于特大城市,常住人口931.5万人,城区人口791.5万人。
第二名:苏州
是江苏的地级市,属于Ⅰ型大城市,常住人口1274.8万人,城区人口399.1万人。
第三名:无锡
是江苏的地级市,属于Ⅰ型大城市,常住人口746.2万人,城区人口357.1万人。
第四名:常州
江苏的地级市,属于Ⅰ型大城市,常住人口527.8万人,城区人口308.8万人。
第五名:徐州
江苏的地级市,属于Ⅱ型大城市,常住人口908.4万人,城区人口205.5万人。
第六名:南通
江苏的地级市,属于Ⅱ型大城市,常住人口772.7万人,城区人口158.2万人。
江苏六级伤残护理费没有固定的数额,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规确定的,相关标准如下: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
2.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