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执法文书。
因为责令改正通知书是由行政机关或者执法机关依照行政法规或者法律规定,向被监管对象发出的,具有强制性的文书。
其主要目的是督促被监管对象改正违法行为,如果被监管对象不按照通知书要求改正,则可能会被行政机关或者执法机关强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因此,责令改正通知书属于执法文书范畴。
另外,执法文书对于行政机关或者执法机关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执法工具,是行使执法职权的必要手段,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共利益的正当性,而且也能够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
因此,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合法性、威慑性和约束性都非常重要。
警告”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的谴责和警示,属申诫罚。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一种精神上的惩诫,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并使其以后不再违法,否则就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警告可以口头作出,也可以书面作出;书面作出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2.
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只针对违法行为本身,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制止,目的在于恢复原状,具有事后的救济性,送达给你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就属于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