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在的国家的政策,农民在农村种地贷款一次能贷多少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所在地的地区、种植的作物种类及其效益、贷款用途等。
一般情况下,政府会通过农业银行、信用社等机构向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
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所在地的地区差别和对应政策而异,但通常单笔贷款额度比较小,以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人民币为主,而且通常需要提供担保和保证金等等,同时可能会要求农民公正用款并承担相关的利息和还款责任。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贷款机构,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和政策文件。
合法
出嫁女户口未转出村上,村里不给分地符合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2)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