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技能证书主要包括四类:技能人才证书、高层次人才证书、海外人才证书和创新创业人才证书。技能人才证书包括各种技能技术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高层次人才证书包括各类博士、教授、知名专家等证书;海外人才证书主要针对在境外工作、学习、研究等方面有特殊成就或取得特殊荣誉的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证书则是为了表彰在创新、创业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人士。这些证书是评定人才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引进人才、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人才引进落户的四个条件主要包括:
学历型人才: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以及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的人员。
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一定条件的不超过30周岁;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一定条件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另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形人员均不能办理引进人才落户:
在津无就业单位的;
在国内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年龄超过45周岁的;
在国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年龄超过50周岁的;
在津就业超过1年但不符合其他申办落户条件的;
申请人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